有時真的眼見未為真,數據才是 “真事實”。前幾天報章報導了一則新聞,是政府回覆一位立法會議員的質詢,表示按2010年完成的《澳門園林建設與綠地系統規劃研究》,澳門綠地分為體閒遊憩綠地、道路交通綠地、苗圃生產綠地及生態景觀綠地四大類,總綠地面積約12.4平方公里,約佔全澳土地面積的42%。當中具較高生態價值的,除了生態景觀綠地約4.4平方公里外,還有屬休閒遊憩綠地的郊野公園約2.7平方公里,兩項面積總和為7公里,即佔全澳綠地面積57%,反映澳門綠地仍以自然生態綠地為主。

嘩!看完報導即時聯想到在澳門處處能呼吸新鮮空氣,到處綠油油一片,但仔細看一下,甚麼是體閒遊憩綠地、道路交通綠地、苗圃生產綠地?是否就是說我們坐巴士經過的迴旋處;街道旁的一個個石屎花盆;燈柱吊下來的小盆栽;天橋底下的一片 “雜草”,也包括在綠化面積的計算?是的,可以說,所有這些面積也包括在內,而且據報在街道吊掛花盆,綠化面積便以整條街道計算,且休閒場所也計算在內,也就是說公園內的遊樂設施可能已包括在整個綠化面積的計算,這樣的話所謂的綠化面積被 “谷” 大了不少!

事實上,民政總署近年在澳門的綠化工作上確下了不少功夫,可以說是 “見縫插針” 式地增加綠化面積,可惜的是,發展商們也同樣 “見縫插針” 式地尋覓可以建屋的土地,山腳、山腰;又或山頂均是  “優質靚地”。最近期大家熱話的疊石塘山項目,按政府2012年批出的街道準線圖,由原來2倍地積比增加至8倍,最多可興建7幢30多層高的住宅 (高度限制為海拔100米),土地面積5萬平方米 (即比跑狗場+蓮峰泳池+二區警察局的地塊還要大一點),總建築面積可達40萬平方米,雖然其後工務局表示,因應文化局意見,項目的建築規模縮減,主要是較原來減少 1幢塔樓,同時,靠近文化局建議保留的哨站附近位置將不會設置地庫,但總建築面積較原來只減少約2萬平方米 (即原來建築面積的5%)。

疊石塘項目的位置 (黃色虛線為項目地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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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根據地籍資訊網所標示的項目面積而繪畫,可能存有誤差,僅作參考。

再看一下並對比Google地圖和地籍資訊網的地塊範圍,便可知單是興建這項目便減少了多才個公園的綠化面積,而它與石排灣的公屋群對比也可知道它的規模實在不少。眾多週知,在馬路旁多種幾株植物,其綠化和生態的效用比原始的植被要低得多,更重要的是,雖然城市要發展,澳門也一直土地匱乏,但以這餘下已不多的綠地換來的2,000個豪宅單位,又是否一個必然的選擇。

當然,澳門不少已建成的樓宇也是開山劈石而建成,澳門半島比比皆是,例如石排灣的公共房屋群也是如此,但這些過去的我們已不能改變,如前陣子氹仔七潭公路海洋花園後面的已建住宅項目 (未入伙),對比一下現在和過往的衛星地圖,又沒有了 “一忽” 植被,但到現在我們還有多少綠化土地可以 “出讓” 呢?

至於綠化面積的增加,除了守護我們僅有的綠地外,在外地流行已久的立體綠化在澳門仍然是處於非常初階的階段,例如外牆的綠化、天台的綠化等,基本很少見。當然,在沒有要求或鼓勵措施下,甚少商家願意花額外的資本增加綠化,要鼓勵發展商/大型機構在建築時多考綠化的設計,除了現時部分規劃條件圖有規定在群樓樓頂設置平台花園或綠化休憩區,和在一些情況下需要保護古樹外,是否可有其他的措施?曾記得有一次筆者參觀新口岸一家博企的酒店,從上而下俯視基座建築物的屋頂是米黃色一片,心想如這屋頂能綠化,那綠化面積已等同一個 “三角花園” 了,而作為政府,除了恒常舉辦的 “綠化週” 活動外 (原來已舉辦至第35屆) ,在以身作則中又可如何帶領建設 “綠色公共建築”,在公共建築物中引入垂直綠化、平台或天台綠化等,相信也可有效增加多一點的綠化面積,達致真正的半個澳門 “綠起來”。

最後修改日期: 2022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