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經過西灣的消防局,看見一棟大樓正在興建中,因為該區的地皮一直 “生草” 中 (除了有立法會、終審及中級法院、消防局和旅遊塔的建築物外),因此特別搶眼。眼見已建至封頂,不其然好奇了解是甚麼建築物,得知是 “初級法院大樓”。
眾所周知除了公共行政大樓外 (郵政局物業),澳門政府大部分的部門也是租用私人的商業樓宇,之前審計署也出了份報告 “砲轟”,指出十年前已開始規劃政法區的工務局 “一直得個講”,至今完全未開展任何具體建設;而由2004年至2014年間,68個曾租賃辦公場所及車位的政府部門,合計租金開支近40億元,首次裝修費用亦超過10億元。而澳門司法機構的一個特色之處就是除了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 (連在一起的),初級法院、行政法院、檢察院等的辦公室均是在商業大樓內,可說是世界少有,坊間以及法律界也有不少聲音提出應興建獨立的司法大樓。
不過,最近從報章報導得知原來這棟看似是初級法院大樓的建築物,只是 “臨時” 的,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在司法年度開幕禮上 “感謝特區政府同意加速建設初級法院刑事法庭臨時大樓,希望大家從澳門特區未來長遠發展的眼光出發,加緊規劃和建設各個司法機關辦公大樓”,沒有看錯吧!原來這棟大樓是 “臨時” 的,也只是供初級的刑事專門法庭使用。
後來查一下資料,原來這 “臨時” 大樓佔地1,640平方米,總高度約35米,樓高8層及有4層地庫,2013年底開標,中標價為3億8000萬,原預計2016年落成,但自2014年4月動工後一年便傳出工程延誤,理由 “當然” 是工程難度超出預期,現時預計將是明年可投入使用。
這不禁心中疑問,為何花費近4億元和用上3年,包括地庫共12層的建築物只是 “臨時” 性質,難道要花上40億的才是 “永久性”?
不過,若檢視一下小城的各項 “臨時” 公共建築,確有跡可尋。例如已落成並即將投入使用的北安碼頭,原來是2005年招標,預計2007年落成,後來特區政府2006 年初將北安碼頭由輔助性質提升為對外的重要海上口岸,本計劃延至2009年落成,其間在2007年花了1.73億建成了 “北安臨時碼頭”,而這臨時碼頭由2007年一直 “臨時” 使用至現在並要等到明年北安碼頭正式啟用 (前後 “臨時” 了10年之久!) 才完成任務。臨時碼頭將被拆卸,但會保留當中的永久平台作為北安碼頭的一部分,而平台中的大部分會用於興建消防站、過境旅客通道,以及靠泊消防船等。
至於另一個相信會 “臨時” 十年八載的公共建築物,便是臨時沙梨頭街市 (亦即臨時水上街市)。早在2005年民政總署便提出因應水上街市的老化、區內人口的增加及需要優化區內的市政設施,提出重建水上街市的計劃,正如一般的大型工程,由提出至正式招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在2011年8月政府決定興建臨時水上街市 (建成後名為 “沙梨頭臨時街市”),原來8個月的工期變為超過1年半,最終臨時街市於2013年2月啟用。
那臨時街市營運本意味着新的水上街市可動工興建,但直至2015年8月才正式動工,原因也就是因為 “設計須考慮環境條件、設施分佈與使用空間分配,亦涉及多項技術和安全要求等,設計圖則複雜程度高,經過數次的審批才獲工務部門核准” (簡單一句即係 “工程難度超過預期”),新水上街市由原來兩層高結構改建成一座連地面共13層的多用途綜合大樓,造價2.2億,新大樓總建築面積約22,000多平方米,工期624日,而到今天過了1年2個月 (即工期一半有多),連地面只看到建成大約4層,幾乎確定明年不可能建成,也就是說,臨時沙梨頭街市由使用至今年年底已 “臨時” 了近5年,最終新水上街市建成可 “入伙” 之日或許要到2018甚至2019年了。
所以,讓市民不禁會想,因為大型工程往往耗時甚久,且 “必然” 遇到 “工程難度超過預期”,所以興建臨時設施是必須的,而因為 “臨時” 設施其實在質量和耐用程度並真的是 “臨時”,可用十年八載,所以永久設施的興建也變得不用太着急,這樣,在澳門,“臨時” 的定義絕非一般人所能理解的,難道又要套萬能key的一句……
土生土長澳門人,遵循儒家傳統智慧希望努力讀書脫貧,讀足三十年,雖未脫貧但未至於 “月光族”。從小就希望澳門係大中華甚至世界嘅大舞台爭氣點,唔係次次睇新聞見到大三巴牌坊logo便估到報導澳門嘅負面消息,去旅行唔鍾意講話來自香港,”I’m from Macau”,最多補句 “next to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