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被問及澳門的建築物特色時,大家一定會想到澳門是華洋共處,既有南歐特色的葡式建築;又有獨具嶺南特色的“騎樓”設計。不過,若從當代建築的角度,“目不暇給” 的花籠、天台屋等僭建物應是澳門城市景觀的一大特色,也是澳門建築的獨有 “配菜”。
在澳門,由於唐樓 (泛指6層以下的低層樓宇,可包括有電梯和沒有電梯) 一般建於較細面積的地塊,單位與單位之間的窗口常常僅有一支晾衫竹的距離,基本家家戶戶都有安裝花籠,可作防盜之用。不過,筆者曾被一位來自國內的老師問起:“為何在澳門縱使30多層高建築的高層單位,他們仍然安裝花籠,澳門的治安真的那麼差嗎?攪得像坐監似的。”
以說,安裝花籠固有其防盜作用,但事實上也可以窗花代替,那花籠是否名如其實是用作種花?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筆者所見種花在花籠的單位只佔少數 (估計不足10%),花籠的真正作用可謂是 “空間大轉移” 的一個策略。
過往 (2000年前) 澳門的樓宇設計傾向為 “房大廳細”,意指在單位內各空間的面積分佈中,房間和客飯廳的面積差異不太大,因政府規定澳門的私人樓宇單位,房間的可使用面積 (不同於實用面積的概念,可見https://zamag.net/?p=1692) 不少於9平方米 (等同約100呎,平方英呎),而廳則為12平方半 (大約130呎),所以,其實 “放得落” 大梳化便可能放不下長餐枱,而在 “窗台” 年代仍未盛行前 (90年代末),大部分澳門的住宅單位均有露台,方便晾曬衣服,但由於廳的地方 “不夠用”,因此很多中小型單位的業主便把露台 “推出去” 改為廳,而原來晾曬衣服的空間改為花籠,且花籠更可化身為雜物房,把不想在家裡看到的地拖、掃把、鋁梯、三輪車、洗衣機、雜物櫃等各式 “雜貨” 安放在那裡,因此,花籠更成為裝修必需的報價項目之一。記得小時候如想知道該樓宇的單位是否有人入住,最簡單的方法便是抬頭望望是否已建有花籠。
因此,不僅在低層樓宇,高層樓宇的花籠也是處處皆見,特別是在北區,眼見整棟樓宇佈滿大大小小色彩繽紛的花籠 (在80、90年代花籠以鐵造居多),似是幫大廈 “穿衣戴帽”,現時改為用不鏽鋼作材料,顏色則相對單調。
雖然各大廈佈滿了花籠而肯定增加了建築物牆身的承重,日子久了對其構成一定的危險,可幸的是澳門暫時未聽聞因日久失修或牆身未能負荷而讓花籠 “跌落街” 導致傷亡的消息,反而是曾有因拆卸花籠 (其中一個個案是改安裝一個更大的) 而工人沒繫上安全帶而失足致命/重傷的報導。
有時在街上看到一個又一個的花籠也確有點觸目驚心,可以說 “你有多大膽,屋有多大間”,尤其是屬非向街的天井位置,很多時相對的兩戶都各建特大花籠,把原來一枝晾衫竹的距離進一步縮至 “握手位”,而且也一定程度對低層單位構成不良影響,黑沙環曾有一大型屋苑,由於一高層單位在廁所對出的天井位搭建大型花籠並鋪上鐵板 (足有30平方呎,可以說是露台,因為超過成年人的高度且可直接行入去) 而變相把天井封閉,廁所穢氣無從排出,以致低層單位臭氣沖天,最後報章也有大篇幅報導且工務局採取行動而拆掉。另外,也有一些住戶利用建築物的橫樑借力加建空中平台,變相可以把房間面積倍增。
但大家也可能同時留意到部分樓宇 “一個花籠也沒有”,甚至是同一屋苑部分 “花籠密佈”,部分卻 “乾淨企理”,可以簡單地說,屬政府管理的社屋單位定必保持原來面貌,經屋單位則看興建年份,90年代中後期後落成的基本也不見花籠簷篷等潛建物,私人樓宇就相反少不了,相信這可能與房屋局對近年興建的經屋單位較嚴格的規管和巡查相關,且 “誰也不想做第一個”,大家也等候 “有人整自己先整”。
事實上,近年隨着新建住宅的單位大都設有窗台,且在廳房比例上有所調整,搭建花籠的必要性相對降低,但同時不知道是否發展商認為既然一直以來住戶都把露台改建為廳,露台變得 “可有可無”,在近年不少落成的新盤中也沒有露台的設計,部分僅附有晾衣架,不過小市民總希望兩全其美,形成了一個獨特的 “風景線”,就是窗台外再加裝花籠,而同時在廚房位置也搭建花籠,保證 “全屋” 均可晾曬衣物,不過筆者有一疑惑的是,大窗台的設計一般是中間一塊大玻璃窗,兩側才是可打開的窗戶,近年部分舊樓單位裝修時特意把窗口位弄大安放大玻璃窗,讓視覺和採光更佳,但有大玻璃窗的卻想把它 “封閉” 似的,確是“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
而在各大廈的花籠中,事實上也有住戶 “還原基本步”,復原露台的設計或製造仿露台,也有一些單位似是從未加裝花籠等潛建物,但這只屬 “鳳毛麟角”,而且澳門的業主其實也頗有創意,部分把花籠這不太美觀的設計演化為自製窗台,不過最令筆者佩服的有些更升級至自製露台 (可直接從客飯廳走進去),並在美觀、採光與設計上取得平衡。
當然,大家也深知花籠或自製露台均是非法的僭建物,而發展商為了避免各式花籠的出現也曾下了一些功夫,就是買樓送花籠 (在露台安裝),既美觀也公平 (不會因不小大一而可能佔據 “隔離屋” 的空間),但樓宇經過第二、三或四手業主後,原裝花籠一般已拆掉,但也不至於其他樓盤般新建特大花籠。
之前說搭建花籠無非都是為了增加空間,那屬豪宅單位 (約1,500平方呎或以上) 的近年新建單位 (2000年後) 又如何?以筆者所見,雖然這些單位均有窗台和露台,但似乎空間仍然不足夠,在非向街的內園位置,不少單位搭建長型花籠,寸金尺土,以現在該類單位一平呎8,000元計算,搭建一個25平方呎的長型花籠已等值20萬了!而最近落成的一些沒有露台的新建樓宇,住戶們也想盡辦法,在建築物的 “凹凸” 處加裝圍欄,甚至用上配合外牆顏色的配搭,相對沒有花籠般對大廈 “負重” 構成太大壓力,也符合生活機能的晾曬需要。
近年政府在打擊僭建物上加強了力度,不時也看到有關清拆天台屋和花籠的報導,並在2013年推出了 “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鼓勵業主自願清拆僭建物,項目包括外牆上的空調壓縮機支架、花籠、簷篷或天台屋等,每宗申請可獲批的總資助額最高為1萬澳門元,每一樓宇 (單一業權) 或獨立單位可獲一次無償資助。但推出以來反應不佳,計劃推出差不多兩年只有12宗申請,其中10宗涉天台屋獲批。其實這是可以想像的,搭建一個價值2萬元左右的花籠可增加20-30呎的空間,價值10數萬甚至20多萬,資助額僅為1萬元且因潛建物多如繁星政府也 “管不了那麼多”,所以對住戶來說這資助計劃的吸引力還是不太高!
舊的已過去,想改變絕對不容易,但新建的單位是否也可在設計上降低加建花籠簷篷等潛建物的動機?依筆者所見,若單位內已附有合適比例的露台方便晾曬衣物,而在設計上避免 “眼望眼” 的凹入或天井式設計,也相對可降低加建花籠的意欲,另外,現時部分新建住宅的設計反而有點倒退,沒有預留石屎簷篷位置以作 “擋雨” 之用,也值得有所改善,當然,政府的加強巡查和更大的鼓勵措施也是必須的。
土生土長澳門人,遵循儒家傳統智慧希望努力讀書脫貧,讀足三十年,雖未脫貧但未至於 “月光族”。從小就希望澳門係大中華甚至世界嘅大舞台爭氣點,唔係次次睇新聞見到大三巴牌坊logo便估到報導澳門嘅負面消息,去旅行唔鍾意講話來自香港,”I’m from Macau”,最多補句 “next to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