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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Pheromone 向來對這個題目無特別感覺,反正任何人都可以有其喜歡的東西,沒什麼好討論的餘地,我身邊也有不少公開同性戀的朋友。剛好在前幾天看到一篇文章 (【LGBT+.來稿】無性戀者:我可以說同志活動很父權嗎?) 又令我對同性戀有多一種想法,似乎在現今世代中,「反同志」的人都逐漸被冠上專制、守舊、剝削他人權利等妖魔化標籤。老實說,我不同意。

同性戀議題第一個想到就是爭取同性婚姻,先帶頭盔,Pheromone 是反對同性婚姻的。一男一女的婚姻保障,是建基於生育,生育構成家庭,家庭聚集成社會,社會進步推動人類文明。正是這樣的理由,婚姻才會利用法律訂立,當中包含男女先天構造上的契合,以及生育繁衍的重大意義。同志擁護者所說的:「家庭、婚姻,就只是愛的結合,只需要兩個人有愛就可以了」其實是刻意忽略了生育的問題。

我明白大家會覺得選擇婚姻伴侶是一種自由,大家都應該享有「公平」選擇的櫂利。但如果根據這種標準去建構社會法律,假如有天某個群體,打著要「公平」的權利,把他們「想要的」爭取立法保障,試問以後我們可能面對的是人獸交、和動物結合成家庭的人?成年人可以與未滿10歲的小孩結婚?刻意忽略生育或倫常的道德、只在意兩人相愛做為標準,以後是不是容許近親結婚?哥哥可以與妹妹結婚?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因此必須慎重考慮。大家要知道「想要的」和「權利」並不一樣。大家所享有的的平等、自由、權利,都是建基於法律框架底下,並不是你想殺人就有你的自由,你想破壞他人財產就有你的自由。我們並不應該任由某些團體掛上平等、自由、權利等字眼,為所欲為。

傳媒從來都有主導社會言論的能力,能言善道者更加可以主導方向,任何與他們立場不同的都會被掛上霸權、歧視同性戀的罪名。但 Pheromone 必須提醒各位,這些人帶領的寒蟬效應才是霸權,他們可以嘲笑揶揄甚至辱罵歧視宗教、但卻把反對同志婚姻的人妖魔化。

Pheromone 語錄:「我尊重同性戀,支持他們有選擇伴侶的權利。但法律是有深一層的意義。」

Pheromone

Pheromone理性面,感性底。不愛讀書,愛文字。忠言逆耳,廢話少講。突破盲腸,點出真相。


世界變得快,愛情再不是只局限男與女,男男、女女已不是甚麼禁忌,加上多個國家同性婚姻合法化,名星出櫃效應等等的新聞,同性戀,好像只是你接受與否的一回事而已。

無論東方、西方翻查早期歷史資料,同性戀並不是當相忌諱的關係。在漢朝,皇帝們擁有男寵是相當普遍的,史書上記載很多。而西方同性戀文化在歐洲的發展以古希臘時期為最高峰,直至儒家思想盛行人們重視道德觀念,一些有違「正常」的關係,變得被批判、被壓抑起來。20世紀初心理學派昌盛而出現精神科醫生這專業類別,當年若父母發現自己的仔女是同性戀則會帶他們看精神科醫生,看看他們是那裏出現問題,更需要接受藥物治療,希望由「攣變直」,這是同性戀者的一段悲歌。

科學的進步對於為何會有同性戀?則眾說紛紛。有人說同性戀是先天,也有人說是後天;男同性戀者可能會與母親關係非常糾纏不清,而女同性戀者則可能是英雄主義而引起(尤其讀女校會因校中的運動精英而迷戀同性),無論如何也好,有一不可否認的事實,沒有人100%是同性或異性的取向,只是時間還未遇到令你心動的同性或異性而已,這也說明為何「好地地」突然他/她就喜歡了同性或由攣變返直的例子了。

青老師想起自己真正接觸同性戀的經驗,大約在十年前遊法國巴黎的時候,租了一所公寓的房間,而公寓的主人們正是一對男同性戀者,有些晚上與他們聊天,當看見他倆彼此互望的瞬間,那個戀人間才會懂的眼神,正正就是愛,與一般的戀愛並沒有差異。

青老師語錄:「愛有很多種,你剛好遇見的是這種。」

青老師

青老師鍾意男人,更鍾意留意男人,鍾意望下男女之間既互動;會睇AV唔會扮低B,少少咸扑扑脆,咪以為女人寫兩性代表隨便任性,期待文章與你有共鳴。


最後修改日期: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