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跟家人聊天的時候,有人提及為何原來在外地一件普通的事情在澳門總是變得如斯複雜,大型的公共工程總是不斷延期落成,在外地已算是 “簡易” 工程的輕軌建設,在澳門經過10年的時間仍在 “半開工,半修訂” 階段 (澳門半島的走線仍然存在很大的變數),雖然與香港相比,澳門沒有強大的反對派提出 “拉布” 或對公共工程撥號作出阻撓,但看來這無助於工程的效率。

說起效率,近年在不少社會事件發生後,雖然當時曾一度沸沸揚揚,但過了好一段時間後政府的處理似是 “原地踏步” 。曾在2012和2013年就東望洋斜巷 “爛尾樓” 登報的發展商前陣子再次在報章刋登公開信,指行政當局沒有盡力解決問題而一直拖延着。追本溯源,2008年東望洋及若憲馬路正興建一座海拔126米 (約40層) 高的超高樓,引起社會的關注,認為對松山燈塔景觀構成破壞,其時正值土地工務運輸局公佈有關松山山邊道路網和地段規劃時,限制建築物的高度在90至135米之間,然而,松山的山體高度僅為90米,因此這樣將使松山燈塔被高樓圍堵,引起社會的強烈反嚮。其後,特區政府特區頒佈了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對松山周邊地段作出建築高度的限制,當中,屬東望洋斜巷的建築物高度為52.5米 (約17層) ,當時曾有傳出在相關批示頒佈之後,該地盤日夜趕工,樓高迅速飆升至高於批示限制的高度。但無論如何,由此便涉及因批示而導致發展商的損失 (原為合法批准興建樓高126米) 和相關賠償。可是,雖然已過6年,但有關的進度仍然膠着,在這期間鄰近大廈的住戶也曾多次就空置地盤引起的衛生和治安問題表達訴求。一天一天的過去,雖然在發展商刊登了公開信後政府 “指定動作” 作出了回應,而在行政當局和發展商各執一詞之際,作為小市民的我們也無從得知誰是誰非 (也不想知道),只期望能看到問題解決的曙光,然而,政府像是 “捱打” 般等待發展商 “出招” 又或小業主的 “控訴” ,那需要等到何時?

爛尾地盤一角
爛尾地盤一角
“爛尾樓” 與隔鄰大廈只有一牆之隔
“爛尾樓” 與隔鄰大廈只有一牆之隔

具規模的爛尾地盤在漁翁街也有一個,但這個卻不是因為限高問題而停工,卻是因為涉及 “歐文龍案” 。2010年初特區政府按照終審法院關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巨貪案的裁決,宣告漁翁街15及17號 (俗稱 “牛皮廠” ) 地段於2005年的修改批地程序失效,但基於善意原則,已建的建築結構獲暫時保留,當時已建至約16、17層,可是,四年已差不多過去了,地盤仍受風吹雨打,依舊是 “老模樣” ,至於何時得以解決,天曉得?

至於筆者最感不惑的一個 “無了期等待” 個案,就是 “小潭山建高樓” 一事,當年可謂鬧得滿城風雨,土地工務運輸局也就此作了公開的意見徵集。回顧當年,在 “歐案” 後政府設立了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 (作諮詢性質而不具法律效力) ,而2011年度第一次會議便是講解有關小潭山山腰 (鄰近七潭公路) 的土地更改利用方案。當中的爭議焦點在於有關土地承批人過去因法律訴訟而使工程 (第二期) 被擱置了十多年,2004年法院裁決土地承批人勝訴,而政府於2009年把土地重新以租賃制度批給土地原承批人,而承批人也就把原方案包括別墅、酒店和商業用途的設計 (較低建築高度)更改為純住宅的項目,包括興建3棟29層和36層的樓宇,高度達154米 (較小潭山最高點112米高出接近一半)。由於閒置的原因為承批人的責任,而政府在重新批給後又作了 “放高”,也就引起大眾強烈質疑,更有一連串的社會運動和行為表達反對,並在社交網站建立了相關的專頁作跟進,政府也因應市民的訴求而把意見徵集期由原來的兩星期延長至一個月,在此期間共收集的意見書達880份。可是,此事一拖又已三年,雖然傳媒又或議員多番就此事提出查詢或質詢,但政府只曾表示已要求土地承批人擴大進行環境評估的範圍以作審批,但時至今天,那份環評報告是否 “過關”,以及政府的最後定案如何,仍是 “一個迷” 。

當我們曾關心又或曾為報章頭條的事件,在不知不覺間已被歲月沖刷掉而不知下文,更多乏人問津或不能引起傳媒大眾關注的議題,是否最好還是能 “自我解決” 或 “當看不到” 好了?

最後修改日期: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