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熱愛長跑的朋友,對於在「舊橋」上跑步不會陌生,兩旁行人道非常狹窄,公共巴士呼嘯而過,無論是跑步或慢步,都要打醒十二分精神,稍一不慎後果不堪設想。
於1970年開始興建的「舊橋」正式名稱為「嘉樂庇總督大橋」,又稱「嘉樂庇大橋」,於1974年10月5日正式通車,橋長2,570米。對於練習長跑的人士可以練習上下坡段,從澳門往氹仔方向更可連接至海濱休憩區(單車徑),的確是練習長跑的一個好選擇。
根據筆者跑橋的經驗,有時候與其他跑友狹路相逢,除了點頭微笑互叫一聲加油外,其實場面也是蠻驚險的,尤其是對方與旁邊的行車是同一方向,有時候對方為了讓出行人路甚至準備踏出行車路,而我眼見前方迎面而來的巴士正要從其身旁快速駛過,真讓我替他捏一把冷汗。因此,我遇到這種情況一般都會停下腳步,貼近欄杆,讓對方繼續保持在行人道上跑過。
法律其實早已對上述情況作出規範,根據第70/95/M號法令核准的《嘉樂庇大橋、友誼大橋及引橋規章》,第二條第一款明確規定行人可以在嘉樂庇大橋上通行,意即行人不能在友誼大橋及引橋上通行的,同條第二款規定,行人應僅在現有之行人道上通行,通行方向與車輛行駛方向相反,且禁止攜帶體積超過人行道寬度之物品。因此,法律亦規定行人通行方向應與行車方向相反,正正就是考慮到讓行人及駕駛者雙方均能更加注意對方,避免出現如剛才提到的驚險景象,倘違反有關規定,行人可被科處澳門元500元至2,500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規章只是對相關大橋作出的特別規定,而在該等橋上的駕駛者或行人同樣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法》的一般規定,例如:車輛在橋樑上不得使用遠光燈、禁止掉頭或停車等行為,倘違反該等規定,亦須受到相應的處罰。
此外,於2005年通車的西灣大橋受第21/2005號行政法規《核准西灣大橋規章》規範,而目前尚未見有專門法規訂定「澳門大橋」的應遵規則。當然,作為公共道路,駕駛者在「澳門大橋」上同樣必須遵守一般的道路法規。
長不大的男孩,專注吃喝玩樂,只想活在當下,好好享受這趟人生旅程。